接待顾客咨询、查询、投诉等事项,办理退换货业务。
退换货条件:
一、不满意所购商品,商品保持原质原样,且不影响二次销售(原包装、配件、吊牌等标识齐全);
确实存在质量问题;
持购物凭证办理退换货(使用信用卡消费的,需携带消费时使用的信用卡及签收票据)。
退货:
自购物之日起七天内。
详细记录顾客退货信息;
顾客签名确认;
先行退款;
快捷解决,提高顾客满意度。
换货:
自购物之日起两周内。
确定所调换商品的,通知部门组长(或由工作人员)负责帮助调换;
不确定所调换商品的,通知部门组长(或由工作人员)负责引领顾客到相关专柜进行调换;
详细记录顾客换货信息;
顾客签名确认;
快捷解决,提高顾客满意度。